来源:佛山市亿企发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05 01:38:33 [举报]
变更相关登记事项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相关登记事项变更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及件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门出具的。
分支机构的变更。公司法人在本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申请变更登记,在异地(非原登记主管管辖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在向登记主管申请变更登记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申请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将结果通知公司法人所在地的登记主管。公司法人在国外开办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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