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亿企发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06-21 03:38:49 [举报]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的业务可分为五种,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展销。
1、总发行:指由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2、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3、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5、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
问:如何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答:(1)申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发行)零售业务的证照,由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文体局办理,需要提供如下的材料:1、申请报告(网店的网络地址);2、法人;3、工商核准企业名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和明;5、经营者的明和职业;6、经营场所的方位图和平面图。
(2)网上开店经营出版物,要有固定经营场所。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自由进出且不在居住用途房屋内);即临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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