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其中,经营范围应当载明经核准等级的生产经营项目和商品类别。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装卸、修理服务、咨询服务等等。合伙企业如果确定了事务的合伙人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登记事项中还应当包括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或者分支机构的情况。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等级,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这意味着,在此之前,合伙企业并未成立。“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为,有限公司是法人组织,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以及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佛山合伙企业注册的办理流程:
1、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2、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3、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
4、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那么他们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有一份书面的合伙协议,该协议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并且需要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签名、盖章生效。
3. 合伙人需要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这些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劳务也可以作为出资,但通常于普通合伙人。
4. 合伙企业有一个明确的名称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场所。
5. 根据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条件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因此建议在具体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人士。
6. 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材料。如果材料且符合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应能够当场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否则,登记机关将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无论是注册有限合伙企业还是普通合伙企业,都需要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注册完成后,合伙企业还需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税务申报,以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
注册合伙企业的大致办理时间:
1. 企业名称核名:这个步骤通常需要1个工作日。核名是确保企业名称的性和合法性的必要步骤,需要提供企业名称、行业类型、注册资本等信息。
2. 提交资料申请:在资料且无误的情况下,提交资料申请到领取执照的过程通常需要3-5个工作日。如果资料有误或遗漏,可能会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从而延长办理时间。
3. 领取营业执照:只要材料通过审核,一般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领取到营业执照,快的甚至当天就能领取。
4. 刻制印章:合伙企业根据自己企业需求刻制公章、财务章及其他印章,需要1个工作日。
注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这是申请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文件。
2. 《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提供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详细列明各项条款。
4.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合伙人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人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申请设立前,需先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6. 经营场所证明: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7. 其他相关文件:根据法律法规或特定行业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如环保批文、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