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应提交的文件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4、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及《天津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5、《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单一销售有完整包装食品的不需提交此项);
7、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即符合用途的房产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和由业主出具的场地情况说明,或者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8、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9、《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优势:
1、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法规咨询: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前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 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指导服务:提供全程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疑难咨询和材料准备工作。
3、 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进度查询服务:您不用再担心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度被耽误,我们通过平台为您提供实时查询服务,任何时候您都能掌握办理的进度。
4、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程代办服务:接受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后,我们也将提供全程代办服务,解决繁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过程。
办理流程及材料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除直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还可以网络申请的方式进行提交申请。
2、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或者网络提交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3、申请人以网络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4、申请人以窗口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二、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
1、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材料,材料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3、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三、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场所基本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2、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
3、卫生制度健全、应当提供的资料;
4、饭店(宾馆)应当设有或者落实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内应当配备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